书名:《清代田赋刍论(1750-1911)》
作者:[美]王业建 著 高风等译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索书号:F812.949/W412
ISBN: 978-7-01-007273-9
馆藏地点:肇图流通馆
内容简介:田赋(或曰土地税),是国家大政,是任何政府都不能忽视的问题,也是不能与历史割裂的“典章制度”,本书探讨了中国清代(1644-1911年)的田赋问题,可以帮助我们从财政史的角度更好地了解传统中国。首先,田赋构成了清朝财政制度的最基本特征。作为国库收入的一个最大的来源,田赋在清朝财政管理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其次,有一种获得普遍认同的理论,把中国历代王朝的衰亡归因于向农民课征压迫性赋税。但税收负担是否引起革命的主要原因,赋税到底重或不重,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本书试图就清朝的情况对这些问题作一番总结。
作者简介:王业健,1930年生,台湾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哈佛大学及远东语言学博士曾任美国俄亥俄肯州大学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士”院士。
原文摘要:
“但在继承明朝土地登记方面最令人吃惊的是,从清王朝建立之初起,16世纪末的调查记录便实际上成为不可更改的、一成不变的标准了。全国所有官员对此严格遵守。” —— 引自第28页
“土地缺漏登录程度之大,表明清朝土地登记制度效率之低。登记制度中最严重的缺陷无疑是没有进行全国范围的地籍调查。明朝政府曾进行过三次大规模土地调查,而清政府在这方面却无所作为。相反地,它却基本依赖明末记录,只是有些省和地方官员不经常地做些微小的补订。清代没有进行全国土地调查的原因有三:一是清早期的统治者认为覆亡的明朝留下的地籍和田赋资料能为政府提供足够的财政收入。事实上,在太平天国起义以前,主要依赖征收田赋,清政府万事不求人,日子一直都还好过。由于不需要征收更多的赋税,也就没有进行一次土地调查的迫切需要。 二是清初出现了很多地方官员在当地进行土地调查并滥派苛捐杂税的现象(譬如向土地所有者索取高额费用),这激起老百姓群起反对。此后的几代皇帝和朝廷高级官员认为,进行一次地籍调查不仅财政上没有必要,政治上也是不可取的。三是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尽管像冯桂芬(1809–1874年)那样的学者力主推行,但政府为日益增长的财政困难所困,也无力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土地调查。” —— 引自第34页
目录:
总序
导言
第一章 清代中国的经济与财政制度
第一节 经济结构
第二节 国库收入的来源
第三节 财政组织
第四节 各级政府的财政关系
第二章 田赋管理
第一节 土地登记
第二节 田赋的确定
第三节 田赋的征收
第三章 田赋附加税的增加
第一节 地方财政和田赋附加税
第二节 制度上的缺陷
第三节 人口增长与价格膨胀
第四节 义和团运动和现代化运动
第四章 田赋在财政上的重要性
第一节1753年的税收结构
第二节1908年的税收结构
第三节 田赋的重要性
第五章 田赋的地区差别
第一节 区域经济开发和田赋征收量的变化
第二节 已开发区域和开发中区域相对税收负担的转变
第三节 高、中、低收入的各省份
第六章 物价变动与田赋负担
第一节 田赋的实际负担:一个宏观的分析
第二节 晚清田赋的增加与通货膨胀:若干具体实例
第七章 清末田赋制度的重构
书目
后记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译丛刊》已出版书目
图文/编辑:邝耿力
一审:邓志斌
二审:张惟
终审:谢沚蓝